4月2日,三台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团伙抢劫案。审判席上,一名年轻秀气的女子引起众人的注目。这个名叫景某的18岁女孩,实施抢劫时才17岁,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过早踏入社会坠入情网

  1989年12月26日,景某出生在三台县新德镇一个农民家庭。5岁时,她母亲就离家出走了,她父亲在外打工,她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过活。

  上学以后,她经常迟到,不洗脸,穿的衣服脏,学习成绩差。同学与她闹矛盾时还常常朝她喊“你妈嫁二嫁!”“你妈都不要你!”课间时,她经常都是默默地站在一旁看同学跳皮筋、踢毽子、打沙包。老师一学期也难得表扬她一次,批评她倒是家常便饭;在家里,大人们总在忙自己的活儿,没有时间关心她的学习,更不会在意她的心情和思想。无论在班上还是家里,她都似乎是角落里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她的日子就这样地熬着,到小学毕业,就再也不愿意进学校了。

  13岁,她就成县城一家小餐馆的打工妹了。踏入社会以后,她渐渐地知道了收拾打扮,人也出脱得水灵了,引来一些小青年献殷勤,使她自己也情窦初开。

  2006年16岁的时候,在孤单、寂寞这长大的她,被来自本县郪江镇某村的龙某的热情大胆和两顿烧烤、一对价值100元的耳环打动,和龙某闪电同居。

  2006年底,当她发觉比她大1岁的龙某很不可靠的时候,她已经怀上孩子了。她很恐慌忙,想打掉孩子,同样恐惧的龙某就欣然同意,但是龙某的家人却坚决反对,说这是他们的孙子,儿子、儿媳无权打掉孩子,否则今后不管小两口。

  有了孩子,经济负担陡然加重。2007年8月,才17岁的她刚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两个月,就回到县城,在一家茶楼打工了。而龙某却整日四处游荡,基本上靠她辛苦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不几天,她就有了丢下“丈夫”和孩子远走高飞的想法。

  被骗外地歌舞厅坐台

  正在这时,她认识了一个从西藏回来的女老板。此人尽管已是半老徐娘,但穿得时髦,那天来她打工的茶楼上打牌时,很久都等不到牌友,又见她模样端正,服务态度也好,就和她拉起了家常。

  听此女人不时夸她,说话很体贴她,就如逢知己,把自己的身世以及想法倒豆子般倒了出来。

  不知不觉中,女老板紧紧地拉住了她的手,左一个“妹子”右一个“妹子”地叫着,给她支了许多选择男人、对付男人的高招,使她直觉得遇到了知心姐姐。

  当天晚上下班后,自称罗姐的女老板就请她吃饭,然后送她回出租屋。在她那简陋的出租屋里,罗姐直叹“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哟,妹妹这么优秀,却窝在这里!”随后就说,自己有个朋友在拉萨开了家大茶楼,需要几个服务员,每月工资1200元,看在姐妹的缘分上,一定推荐她去。
  那晚上,景某老是在憧憬外边的幸福生活,兴奋得到凌晨才入睡,第二天,依照罗姐的嘱咐,她任何人也没有告诉,就随罗姐飞到拉萨去了。

  半个月后,她从拉萨给龙某打电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老公,我被骗惨了,在这边被逼当小姐,不听命令饭都没得吃。你快来救我!”

  男友入狱,她应邀去抢劫

  2007年9月7日,龙某跑回家向父母要钱。他没有说景某被逼当小姐的事,只说要外出打工的路费,因而不但没有要到,反而被父亲臭骂了一顿,骂他没有出息,天天在外挣钱反而伸手向家里要钱;骂他娶个老婆不带孩子,两个孩子把他们累坏了;骂他对家庭不负责任,不管老人也不管孩子。

  当天晚上,为了找路费,黄某伙同另一青年在郪江场镇上骗了一辆“摩的”进城。行至城郊广化9村1组时,对驾驶员采用殴打、用橡皮筋捆绑的手段,抢走其摩托车及一部手机、50元现金。得钱后,挥霍惯了的龙某却并没有马上去救景某,而是在城里花天酒地。

  刚过10多天,龙某就被抓获归案。又过了10多天,景某自己从西藏逃回来了。

  2007年12月9日,景某独自到郪江镇看了次双胞胎儿子后,又回三台县城。在观桥场镇下车时,碰到了龙某某、陈某、颜某等几个老熟人,他们在观桥已经连续抢劫了几起学生。交谈中,那3人说了自己的“战绩”,引诱她也入伙。她本来十分害怕,但想到自己贫穷潦倒,同时想到自己都早已声名狼藉了,她就一咬牙答应下来。

  不一会儿,她就按照陈某等人的指点,成功地将观桥中学的两名学生骗到了观桥渡槽附近山梁上,由几名同伙抢得80元钱和1部手机。2天后,景某被三台县公安局观桥派出所抓获归案,12月26日即她18岁生日那天,她因尚处哺乳期而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