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地震发生后,全市各级机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了更好地维护抗震救灾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1、广大市民群众灾后回家要及时检查、维修水、电、气管线,离家后关闭好门窗,严防发生事故和财物被盗。
2、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保安、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护,防止案件事故发生。
3、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维护医院、商场、广场、加油站、加气站治安交通秩序,南河体育中心、九洲体育馆、绵阳水电校等安置救助点的受灾群众,亲友、志愿者和捐赠物资的群众,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治安交通秩序,保障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4、对抗震救灾期间趁机进行哄抢、盗抢救灾物资,故意阻碍抢险救灾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5、广大人民群众要支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不听不信不传播谣言,积极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发现违法犯罪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局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