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提出了我省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新增的规定中很重要的变化是,将要对非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说“不”。
文件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生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代他人参加普通高考、在普通高考考试中组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同时,对指使、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此次的改进意见文件,除对非应届生参加高考有新规定之外,对作弊情况严重的考生处罚也有新规定,除取消其本次高考的各科成绩外, 同时还要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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