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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7)日,市招生办公布了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志愿填报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招办提醒考生要注意变化。
据了解,经教育部备案,调整以下录取照顾政策: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经省统一认定,可加20分,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另外,在志愿的填报上,也得到了优化:除提前批次不变外,普通高校普通类专业各个批次志愿设置调整为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第二志愿。并继续执行“二视一”的投档办法,视为一志愿的二志愿为四个平行第二志愿中的第一自然顺序志愿。取消艺术、体育本科层次的调配志愿。
据悉,今年高考的工作重点还是在考风考纪上,对在考试中的违规行为,补充了新的处理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还给予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的高等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指使、组织或参与各种舞弊行为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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